女子修電腦裸露照被复制 色老板要挟性侵被判刑
中增髮噴霧,新網12月14日電 据台灣“本日消息網”报导,在台灣新竹县谋划通信行的陈姓男人,见一位妙龄女子送修计较機中有袒露照,竟以此威胁,将女子载往汽车旅店性侵得逞,新竹地院13日依强迫性交罪判处他4年徒刑。2008年5月間,林姓女子前去竹县某通信行买传输器(蓝芽),因不會操作而将计较機放在店里维修,林女出格交接老板陈豪杰,不失眠治療,克不及删除内里的私密防霉防水廚具清潔,膠帶,照片、不得打開档案。
但陈豪杰却将林女私密照复制存盘,并打德律風给林女,佯称需紧密仪器才能修睦,且要林女在旁监視照片不過流,将林女载往桃园县龙潭乡一处汽车宾馆,随及称“相片我都复制到光盘去了,若是你不共同,我要要拿相片去分布”,林女跪求放她一马,陈嫌性侵林女得逞。
林女後由怙恃出头具名,两邊经會商,陈豪杰赞成開具新台币30万元本票作為补偿,但其老婆得悉後盛怒,陈翻脸回绝给付,乃至辩称是林女自動找他援交,但愿以此来抵维修费,本票则是被逼签的。
法官审理發明,被害人经醫疗判定,呈现遭性侵以後滅蚊燈,的创伤症候群,案發後半年内几近每天以泪洗面,且维修用度仅800元台币,被害人也有固定男朋友,反观被告身高162公分、體重85千克,被害人不成能仅為800元與他援交。惟斟酌被告有3名季子及老婆要扶養,故量刑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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